5月25日从银保监会了解到,近年来,银保监会主动适应国际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变化和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发展客观需要,进一步扩大银行业保险业高水平双向开放,加快推进银行业保险业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新格局。
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外资银行在华共设立了41家外资法人银行、115家外国银行分行和149家代表处,营业性机构总数975家(含总行、分行、支行),外资银行总资产3.58万亿元。境外保险机构在我国设立了64家外资保险机构、124家代表处和18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外资保险公司总资产1.46万亿元。
2018年银保监会推出四个方面15条开放措施,2019年,银保监会又推出19条对外开放措施,市场反应积极。目前,上述共34条开放措施涉及的法规修订已基本完成,修订发布了《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发布了《关于明确取消合资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时点的通知》。
与此同时,银保监会积极审核外资机构提出的市场准入申请,推动更多对外开放实例尽早落地。2019年全年和2020年一季度,银保监会共批准外资银行和保险机构27项筹建申请和26项开业申请,其中包括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申请,如全国首家外资独资保险控股公司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开业等。批准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增资94.95亿元。
银保监会表示,今年将继续大力推进对外开放措施的落地,在市场准入、业务范围、营商环境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为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在华经营提供更多便利。
银保监会将一如既往地欢迎和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各国金融机构来华投资和拓展业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加快审批,促进提升外资参与度和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同时,也将不断完善与开放水平相适应的监管方式方法,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